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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区委秦岭保护委员会的统一安排,2020年8月28日上午,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举办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讲培训会。本次宣讲培训会,由该局张宏旗副局长主持,由区秦保局宣讲员王立立同志主讲。该局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员、各科、所、队、中心负责人共48人参加了宣讲培训会。

  宣讲培训会上,王立立同志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介绍了秦岭北麓长安段概况和我区花园乡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重点解读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基本情况、修改背景、保护范围、“两个禁止”、监督管理、“五乱”问题法律责任、农家乐问题、举报表彰奖励等相关规定。通过精彩宣讲和现场互动,增强了与会人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

  宣讲结束后,张宏旗副局长要求将深入学习《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列入下一步党委会、机关干部晨学主要内容,并要求各科、所、队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对照条例逐条逐款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在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