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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林业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仝小林同志延安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2

  市财政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张炳赟同志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3

  市统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炳赟同志任延安市普查中心主任;

  免去高文斌同志延安市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4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古晓成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明辉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黄河引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范江涛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延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田志明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郭清海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强安平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朱延强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杨玉宏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健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王润生同志任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引平同志为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

  徐树栋同志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刘小宁同志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苗鹏同志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庞新江同志为延安市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马啸同志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陈国强同志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同志任期(聘期)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5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崔华同志为延安市养护处主任人选;

  刘瑜同志为延安市园林处主任人选。

  以上同志任期(聘期)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6

  市商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孙涛同志为延安市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该同志任期(聘期)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7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晓虎同志任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延斌同志延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8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庆海同志任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刘矿平同志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9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魏文涧同志任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学龙同志任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三年,挂任职务时间截止2023年5月底);

  免去王军同志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聂涛生同志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挂职干部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10

  延安鲁艺文化园区管理办公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妮同志任延安鲁艺文化园区管理办公室(延安桥儿沟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主任(处长、院长),免去其延安鲁艺文化园区管理办公室(延安桥儿沟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副主任(副处长、副院长)职务;

  免去茆梅芳同志延安鲁艺文化园区管理办公室(延安桥儿沟革命旧址管理处、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主任(处长、院长)职务。

  11

  市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党璐璐同志任延安市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挂任职务时间截止2021年4月底)。

  挂职干部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12

  市新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畅同志任延安市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挂任职务时间截止2022年6月底)。

  挂职干部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13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苏延康同志任延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14

  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苏世英同志任延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延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15

  市生态环境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栾小金同志任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1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梁建军同志任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安分局局长;

  薛永平同志任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安分局副局长;

  陈延河同志任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免去李怀清同志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延安分局局长职务。

  17

  市审计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建勋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局副局长。

  18

  应急管理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薛辉同志任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