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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围绕春季农业生产提出八条措施,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确保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

  八条措施包括:动员农民不误农时春管春耕,突出重点抓好春季田间管理,组织农资进村入店,制定农机作业预案,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鼓励就地就近务工,引导农资企业复工复产。

  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支持农资企业加快复产,尽快恢复产能,增加市场供应,保障春耕生产需要。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