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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提升保健食品质量 企业公开承诺”活动。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辽宁)有限公司、辽宁天士力参茸保健品有限公司、辽宁力克制药有限公司、无限极(营口)有限公司、辽宁东宁药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分别向全省消费者作出郑重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携57家参会企业共同发出“提升保健食品质量 我们共同行动”倡议。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刘升出席活动并讲话。

  这次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行动,是对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10周年的纪念宣传,也是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颁布的积极回应。近年来,我省保健食品行业在规范治理中不断壮大,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一些“国字号”企业纷纷在我省扎根落户,全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

  公开承诺是承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的共同载体,举行公开承诺活动,就是要让广大群众从生动、具体的活动中感受保健食品行业的新发展,感知身边实实在在的食品安全。

  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是公开承诺的基础,通过公开承诺活动“晒”出责任、亮出承诺,表现了企业落实责任的勇气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底气。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转变了监管理念,创新了监管方式,有利于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履行承诺。消费者通过公开承诺活动,增强了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牢牢地把对保健食品的选择权、评价权、监督权握在了手里,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新格局。

  保证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树牢“让人民吃得放心”的监管目标,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合力,发挥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活市场活力,助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要引导、教育广大消费者正确认知,提升理性消费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进行了深入宣传和贯彻。企业代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代表,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等150余人参加了活动。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