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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为了加强对市管干部的监督管理,日前,榆林市纪委制定市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廉政档案主要收集和记录市管干部“负面清单”有关资料,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评优评先以及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巡察、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廉政档案内容主要有四类:履历类,包括干部个人履历、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信访类,包括群众来信来访、网络舆情举报、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批转信件及其他有关材料的内容摘要;惩处类,包括干部接受执纪问责谈话、谈话函询以及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相关资料;其他类,包括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情况等。

  廉政档案实行电子档案和文书档案同步建立、同步更新,以县(区、市)和市直部门为单位建档、一人一档,半年集中更新一次,重要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中发现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管干部、县(区、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纪委派驻机构干部的廉政档案由市纪委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由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各县(区、市)参照市一级建立本级干部的廉政档案。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