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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 成排的大白菜、紫甘蓝和大葱整齐地码放在库中、温度计时刻监控着库内的温度与湿度、定时巡查的工作人员记录着各种数据……进入位于榆中的一家冬春蔬菜储备库,整齐、干净是这里给记者的第一印象。同时,记者留意到,今年的储备菜多了紫甘蓝和大葱两个品种,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储备菜储备品种以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土豆、莲花菜、绿萝卜、胡萝卜、洋葱等6个品种为主,同时储存了少量紫甘蓝、大葱等,尝试逐步丰富储备品种。

  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建立,对提高政府调控市场能力,保障我市冬春季节特别是“两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的冬春储备菜准备情况如何?就菜品有什么样的变化?与往年有何不同?投放计划怎样?近日,记者走访了部分承储企业,企业负责人和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向记者进行了解答。

  变化尝试逐步丰富储备品种

  “冬春蔬菜入库时的冷库环境、蔬菜码放严格按照蔬菜储藏要求储备,保证了蔬菜的质量。我们这个菜库已经承担储备菜任务6年了,今年的任务是2100吨,品种有大白菜、莲花菜、萝卜、洋葱。”兰州三鑫绿色食品公司负责人雷明亮告诉记者,今年的菜收购价相比往年高,主要是土豆,因为今年甘肃干旱土豆收购价格有所上涨。进入冷库,记者看到,成排的大白菜、紫甘蓝和大葱整齐地码放在库中,温度计时刻监控着库内的温度与湿度,雷明亮告诉记者,冬季对蔬菜的储备要求比较高,要求温度在0度左右,湿度在75至90之间,由于储备要求高,每个库房,除有专人按时查看外,还配备了温度、湿度电子监控设备,以随时掌握库房储存情况的变化。

  “今年我们还是按照工作方式建立了一万吨的蔬菜储备,同时商务局对储备工作进一步进行完善。此次的蔬菜储备时间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共5个月时间,储存主要以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土豆、莲花菜等6个品种为主,同时少量储存了紫甘蓝、大葱等蔬菜逐步丰富储备品种。”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副处长刘建宝告诉记者,2016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继续按照

  “市级统筹协调,各区组织储备、企业具体实施”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优化了工作组织流程。2016年9月,经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经专家评审,榆中金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兰州三鑫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有实力、有经验、有信誉、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入围中标,成为2016年兰州市政府冬春蔬菜储备的承储企业,具体承担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任务。

  进展储备蔬菜已全部收储入库

  “目前,储备蔬菜已全部收储入库,并分别通过了市、区两级发改、商务、物价、农委等部门的联合验收后,与承储企业签订了《冬春蔬菜储备合同》,切实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规范,确保承储企业做好储备蔬菜在库管理,保证储备蔬菜不变质、不减量、不挪用。需要投放时,承储企业能够按照市上投放方案,在指定的投放点进行投放销售。”刘建宝告诉记者,2016年11月,各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操作规范》,完成蔬菜收购、集中运输、晾晒霜杀、整理搭架、消毒码放等程序,顺利完成了2016年储备蔬菜的收储入库工作。

  据介绍,2016年11月中旬,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价、发改、农委等部门对各区储备蔬菜进行了初验;2016年11月25日至29日,经各区申请,市商务局会同农委、物价局、发改委、市纪委驻商务局纪检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各区蔬菜储备进行了联合验收。验收过程中对10家企业储备库逐库查看,核对相关票据,重点验收蔬菜数量是否充足,是否符合任务要求;农残检测是否合格,检测数据是否齐全;库房管理是否正规,蔬菜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经验收,全部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日前举行2016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签约仪式,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与各承储企业签订“2016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

  投放元旦、春节前投放总储备量的60%

  “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是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民生工程,作为承储企业,他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储备蔬菜在库管理,确保储备蔬菜不变质、不减量、不挪用。需要投放时,承储企业按照市上投放方案,在指定的投放点进行投放销售。”雷明亮表示,将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规定对冬春储备菜进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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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冬春蔬菜储备是按照市区300万人口、每天消费量1500吨,共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了10000吨的冬春蔬菜储备。储备期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共5个月。”刘建宝告诉记者,储备投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春节前,投放总储备量60%;第二阶段为元宵节前后投放总储备量的10%,第三阶段将剩余30%保存至2017年3月31日。储备期内若发生灾害性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将按照市政府指令随时组织投放。投放价格原则上低于市场同品种零售价格0.2元以上,实行限价限量销售。

  市商务局要求,各承储企业要重视蔬菜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储备责任,加强在库管理,确保储备蔬菜不腐烂、不变质。保证储备蔬菜“管得好、用得上、调得动”。在储备期内,未经市商务局批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动用储备蔬菜。对在储备过程中违反规定的承储企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承储企业要提前做好投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今年第一季度投放拟于元旦前后开始投放。各县区务必要提前做好投放准备工作,近期要加强储备蔬菜在库管理的巡查力度,确保蔬菜在库质量。组织企业与投放点做好前期对接,并将投放点安排、企业对接情况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投放期间各承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指定地点按照指定的价格进行投放。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