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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阳县:充分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三项机制”落细落常,调动和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千阳县围绕干部不敢为、不想为、慵懒散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了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

  存在问题

  一是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鼓励激励力度不大,部分干部工作中存在干事无动力、无激情现象,普遍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

  二是界限把握不够精准。容错纠错难以确定,部分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现象,并呈现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局势。

  三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能上能下刚性不足,面对干部任免,存在“老好人”思想,干部层面存在“上荣下辱”思想,打不开“能上容易能下难”的心结,主观上不愿去打破现有的“平衡”。

  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不愿为”的问题。推动干部干事创业,首先要解决动力不足问题。坚持综合施策,多点发力,最大限度地释放激励效应。一要有精神激励。对各项重点工作设立单项奖,对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部门和主要负责人有一定的评先树优权限,不受单位没有评优主要领导不能评优的限制,主要负责人可以直接评定为优秀,进一步为干了事、出了力的干部给予肯定;二要有物质奖励。让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奖金和实惠,并在职级并行过程中,打破之前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的惯例,根据工作实绩、德才表现、职责轻重等因素综合考虑,让努力干、加油干,争优秀成为常态;三要有政治激励。对在落实重点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可给予优先提拔使用,调整到重要岗位、列入后备干部等多层面的鼓励形式,真正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位子。

  二是明确容错纠错界限,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不敢为”的问题。“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是干部经常担心的一个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和“容错纠错”五项基本原则,为创新者护航、为敢干者撑腰。一是加强日常防范。加强干部关爱提醒,有原则、经常性、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及时掌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出现的认识误差及时提醒校正,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最大限度减少干部犯错的几率;二是明确容错界限。正确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徇私的界限,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进行综合分析;三是保护干者严惩任性者。在宽容失误和支持创新的同时,建立调查核实机制,对恶意中伤、造谣生事等干扰创新的行为,坚决严惩,既不让改革创新者蒙冤受屈,也不让违法乱纪者蒙混过关。

  三是落实能上能下机制,着力解决好领导干部“不会为”的问题。实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管理中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一是严把上的关口。坚持能者上,对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提拔重用;二是畅通下的渠道。通过制度把那些存在问题或不适宜在现任职位的干部调整下来,真正达到治贪惩恶、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效果;三是调整下的心态。破除“官本位”思想,使“干部在状态上、不在状态下”成为一种常态,最终形成“既能随着工作上、也能随着工作下”的良性机制。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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