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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群众:

目前正值汛期,气温升高,夏季防溺水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有效防范人民群众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禁止在河道、水坝、鱼塘、涝池等水域游泳、戏水和开展其他未经批准的涉水活动,严防发生溺水事故。

二、家长或监护人务必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护,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到涉水区域游泳、戏水。学校务必利用相关平台加强对学生、幼儿防溺水安全意识的教育,真正做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确保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三、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切实加大辖区各水域的巡查力度,在事故易发水域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标识,要通过走访入户,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宣传教育工作,务必做到不漏一户地传导安全责任,严禁大人、小孩进入河道、深滩、水坝内游泳、戏水。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劝阻、制止一切未经批准的涉水活动,全力以赴杜绝人员溺水事故。

四、罔视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告知要求,擅自进行涉水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责任自负,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切记不要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拨打镇政府电话(0911-3585401)或村委会负责人电话,向过往行人寻求帮助,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开展营救。

六、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河道、水库管理,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大家互相转告!不要在危险水域下水游泳嬉戏,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寺仙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