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区县展示 >
分享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渭南市大荔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出真招、亮实招,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下发《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号召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全体党员下沉一线,配合所在社区、小区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并就地转化成志愿者,戴党徽、红袖章帮助现场采样群众进行信息登记,提醒居民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协助医护人员完成核酸检测工作。

开展“三查”行动,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通过查主体责任、查防控措施、查核酸检测。要求各市场主体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定时场内消杀、强化外来人员管控等七项主体责任,所有市场主体入口处严查落实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一线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全县核酸检测工作,并对一线人员等八类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进行再摸排、再核实。

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规范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鼓励社会各界利用合法的媒介积极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各广告经营单位要积极履行广告人的社会责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等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媒体宣传“迅捷广大”的传播优点,广告制作人员“高专精”的技术优势,常态化开展公益宣传。要带头响应中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传播抗疫正能量,弘扬时代主旋律。严肃查处与疫情有关的虚假违法广告,及时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发布违法广告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针对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特向全县相关市场经营户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随意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鸡蛋、牛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合理消费,不要跟风抢购、过度囤积,粮油、蔬菜等物资,按需购买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党委办公室 崔婵 供稿)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