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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上午,榆林市定边县城关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路边发现一只疑似鹰科动物。接警后,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只体长约25厘米,背部和翅膀呈棕红色且分布黑褐色斑纹的鸟类。经民警仔细辨认后确定该鸟为隼类,属国家级保护动物。在热心群众毛某某的帮助下,民警将该鸟小心翼翼地安置在纸箱内,并联系了定边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经定边县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仔细查看,确定该鸟为红隼,又称红鹰、黄鹰、红鹞,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主要以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为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定边县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对这只红隼进行仔细检查,并带回进行妥善安置。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疑似野生保护动物,请及时报警或联系动物保护站,切勿私自捕获、猎杀、贩卖或食用,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讯员 宋美珍)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