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生态环境部紧急通知并结合全省疫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立即安排部署全省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响应,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紧急会议全面部署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控相关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对感染的医疗废物进行单独包装、交接、运输和处置,共同推动完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二是切实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摸清本行政区域医疗废物设施运行情况及处置能力情况。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大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满足疫情处置要求。
三是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准备。参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制定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预案。对疫情发生时处置能力不足或不具备处置能力(如病理性、化学性废物)的,可选择送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或在本地利用备选设施处置。
四是妥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信息,并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对全省1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多频次现场检查
通知下发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响应,迅速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并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截至1月26日,全省各市(区)均已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并对全省1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多频次现场检查,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制度,每日汇总上报前一日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全面掌握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能力及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判,坚决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据统计,2020年1月25日0时至当日24时,全省1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全部正常运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41吨/天;处置方式包括焚烧、高温蒸汽、化学性消毒、微波消毒等方式,医疗废物实际收集量为43.28吨,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42.67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30.3%;自2020年1月20日至25日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442.38吨。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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