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回农村老家时发现,昔日二三百户人家居住的大村子,显得颇为萧条。无论是新宅还是旧居,屋子总是大门紧闭,门上的对联残破不堪,部分农房房前屋后杂草丛生,显得破烂不堪……老乡告诉我,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不少人选择到城里居住,农宅闲置的情况很普遍,一些农宅闲置的时间有三四年甚至达十年以上。不少房主也感叹,建了这么多房子,其实根本用不了。
农村住房过剩主要表现在:一,住房越建越大。现在农村的宅基地一般在三分地左右,绝大部分都用来盖了房子,一層大都在150平方米以上,还有不少盖了两层。绝大多数人家一层都住不了,二层基本空置。其二,现在许多农村家庭都是一个或两个孩子。孩子成人后,到外地读书或工作,有不少成家后在外地买了房子,很少回家。有些村民说,这么多房子原本是给孩子盖的,没想到孩子们长大后都不愿回来,再说回来也没多少事可干。其三,位于城镇附近的农村,多余住房还可以出租,但远离城镇的绝大部分住房都闲置。越是离城镇远的,闲置率越高。许多干部也反映,现在关于农村住房问题的有关政策,一定要具体、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其四,建房热潮还未“降温”。调查发现,不少村民建房是嫌以前的房子太小或者太土,并非从实用出发,颇有浪费之嫌。笔者多次听到农民反映,盖房子花费了大量的积蓄,有的还背上了债。为什么非要盖大房子?答曰:大家都在攀比,“不得不盖”。
大量农宅长期闲置,不仅破坏了村容村貌,还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长期无人住,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利于村庄的综合治理与长远发展。
要盘活闲置农村闲散宅基地资源,让这些闲置的农宅“动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应采取区别对待、因宅施策的办法,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对于已经落户城里及有城里落户意愿的农民,可将他们在农村的农宅采取村集体予以适当补偿的办法鼓励其拆除;对一些条件较好的农宅,可在创新流转制度上做文章,实行农村宅基地公平置换原则,通过适当补助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购买已无返乡可能的农民的房子,这样既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改善生活条件,又能使农村的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对于一些位于交通相对便利、有旅游开发前景的农宅还可以鼓励开办民宿,发展民俗旅游、休闲观光等经营活动,让荒废的宅基地重新上岗;一些条件较好的村还可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或租用闲置房,用于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活跃农民文化生活。
让农村闲置住房“活”起来,还需要政府破除体制性障碍,为“活”过来打开生门。在农村积极推动这一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的模式的同时,必不可少的是需要政府在这其中做好引路人,积极为这一模式扫清体制性障碍。如城乡户籍管理,推动城乡户口的转化简易化,为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的体制性要求做出变通,让城里人在想回到农村的基础上,能够及时的回到农村。以及政府部门还需做好对相关产业发展的监督与引导。在农村积极推广让闲置住房“活”起来的思想,让农村居民有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概念。同时在城镇积极为想要回到过农村的城镇居民做好引导。让这一城乡联合发展有序、默契的进行。
责任编辑: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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