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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坡镇广大干部群众:

连翘是我们发展的中药材产业、实现致富增收的宝贵资源,野生连翘资源,是我们的共同财富,受法律保护。盗采、采青、掺假等违法行为不仅直接损害村民利益,更降低了流向市场的连翘品质,导致品质低、药效差,造成恶劣影响。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全力保障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倡议:

连翘产业发展用地主要利用“四边”空闲地,即路边、地边、坡边、群众房屋周边以及“三荒”地、疏散林地、退耕还林地,严禁占用大量耕地或基本农田发展连翘产业,以免产生新的耕地流出图斑,后期整改造成损失。

每年阳历7月20日前为连翘的“禁采期”,一切组织和个人不得采叶、采摘、销售、收购;7月20日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为抢青采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制止连翘抢采掠青工作,一旦发现抢收、抢购青采连翘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镇村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4-7264428) 各承包大户、各类集中种植区等要结合实际制定连翘专项管理办法,落实好管理队伍,采取一切措施断绝连翘抢采掠青不法行为生存空间。

请全镇干部群众切实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保护连翘资源,共同推进我镇连翘产业健康发展!

石坡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