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分享

  今年9月1日是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5周年,为隆重纪念新《广告法》实施五周年,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榆阳区市场监管局会同人行榆林中心支行及宏扬广告公司、联通公司等10多家广告经营者及广告主联合进行了大型宣传活动。市政府王华胜副市长莅临现场进行指导。

  此次活动分别在世纪广场、航宇路社区、万达广场设置三处宣传点,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就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内容开展了广泛宣传和认真讲解。

  王华胜副市长要求,一是要加大新《广告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广告法律意识。通过开设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张贴宣传画,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户外、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传播手段,全面解读新法的精神和内涵,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推动新《广告法》有效贯彻执行。持续加大对主流媒体及从事广告经营行业企业的监测力度,对严重违法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新《广告法》的正确实施,对敢于挑战新法权威的虚假违法广告,坚持“零容忍”和重处罚,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捍卫法律权威。

  为确保新《广告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培训提升广告企业素质。8月20日召集榆林规模较大的广告企业集中培训,学习新《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8月20日起在榆林电视台推送广告宣传标语,榆林日报连续刊发宣传资料,榆林传媒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广告法宣传资料。三是通过短信推送强化宣传效果。中国联通榆林分公司向74万用户推送手机短信220万条,向20万用户在微信公众号定点推送新广告法知识,向5.2万异网用户连续三天进行新广告法宣传。四是通过动员各广告经营单位扩大宣传范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大力协助配合宣传活动,众多广告企业闻声而动,纷纷在户外路灯显示屏、公交候车亭、机场及市区繁华路段设置和播放新《广告法》五周年宣传公益广告,以最优质的广告资源、最佳的广告位置、受众面最广的广告媒介进行无偿宣传,展示了榆林广告人与时俱进的公益担当,营造了政府重视广告宣传,广告企业规范广告宣传,人民群众正视广告宣传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