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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授予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管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至此,我省已有32个单位获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

  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为住所在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直接登记注册,发放盖授权局公章的营业执照;也可为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其登记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局另有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进行登记注册。

  去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同时,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不再实行审批、备案管理,实行“非禁即入”,以法治手段解决了长期困扰外资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我省基层外资登记授权局的不断获批,为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和办事提供了极大便利,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实现我省加快追赶超越,营造了良好的登记注册环境。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