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在即,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4月29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专项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确保问题发现及时、处置及时,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坚决预防和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严格执行中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严禁群体性聚集。
《通知》强调,要针对“五一”食品消费的特点,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找准风险隐患点,加大整治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开展流通环节执法检查。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经销食品的检查,全面排查“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问题。加强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堂食工作的各项要求,要对落实中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肃处理,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种养植环节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违法行为。根据时令性食用农产品特点,结合风险监测和专项整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部门要全面开展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排查工作,落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活动。卫健部门要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监测或举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通报。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及时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有关信息,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要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投诉举报。
《通知》指出,“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因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依纪问责,从严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伟
- 陕西富平县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2021-06-16
- 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商调法律服务中心受邀前往西安西商联2021-03-27
- 陕西省慈善联合会文化艺术专业委员会 召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03-19
- 陕西省企业家协会:汇集多方力量,促进企业和谐与社会稳定2021-03-10
- 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十一”消费警示2020-11-10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20-10-29
- 陕西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2020年“安全用械 守护2020-10-23
- 陕西大荔县市场监管局:开学伊始,食品安全、教育收费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