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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下午,贵州省市场监管正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第一批)典型案件。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案件主要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野生动物交易等市场监管执法,迅速查办的一批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集中公开曝光查办的典型案件,以提醒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诚信经营。

  案例一

  1月27日,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贵州黔上品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五分店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未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二

  1月27日,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贵州侗润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贵阳第十分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医用口罩购进价为12.8元/个,销售价为49元/个,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三

  1月26日,遵义市余庆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县敖溪镇远康药房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购进价为5元/袋,销售价为40元/袋,涉嫌违反《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四

  1月27日,铜仁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振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口罩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被雨水污染的口罩,且不能提供进货相关票据、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未售出的口罩已被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五

  1月27日,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红利工贸有限公司销售医用口罩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当地劳保用品批发部购进3M等普通防颗粒物口罩,冒充医用口罩批发销售给部分药店、诊所及消费者,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