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陕西省榆林市工商局
处罚时间:2017年4月13日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369910.63元
2015年11月,陕西省榆林市工商局联合省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榆林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从两家医药公司以每毫居60元的价格购进“碘-131化钠口服溶液”,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时以每毫居100元的价格进行结算。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因此,该药品最高销售价格应为每毫居69元,但当事人销售该药品的价格为每毫居100元,超出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根据当事人从两家公司实际购买“碘-131化钠口服溶液”的进价,榆林市第一医院在销售该药品时,每毫居价格超出最高限价31元。
经查,从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当事人共销售两家公司的“碘-131化钠口服溶液”11932.601毫居,销售收入为1193260.1元,超出最高限价多收取费用369910.63元。
榆林市工商局认为,当事人收费超出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属滥收费用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第六条的有关规定。 r /> 该局认为,当事人利用其在使用销售“碘-131化钠口服溶液”中具有的独占地位,违反法律和政府的药品作价规定,收取药品费用超出最高限价的滥收费用行为,构成《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所指的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谈心得——
查办限制竞争滥收费用案件四要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一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本案当事人利用其在使用销售“碘-131化钠口服溶液”中具有的独占地位,违反法律和政府的药品作价规定,以每毫居60元的价格购进“碘-131化钠口服溶液”,而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时以每毫居100元的价格进行结算。该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最高销售价格应为每毫居69元,但当事人销售给患者时的价格为每毫居100元,每毫居价格超出最高限价31元。
通过查办当事人的上述限制竞争、滥收费用行为,办案人员有四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执法部门在开展执法办案工作时,一定要密切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本案的查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对进一步降低榆林市人民群众看病费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树立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起到一定示范作用。
二是查办涉及独占经营地位经营者的案件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上下联动机制。本案中,陕西省工商局从发现案源到现场检查和最后的定性处理,都对榆林市工商局办案人员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在执法力量的配备上,榆林市工商局打破了固有的模式,做到全员参与,统一思想,分工明确。
三是调查取证要锲而不舍,迎难而上。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各种证据,克服畏难情绪,没有因为当事人是大型医疗机构而有思想负担。同时,办案人员认真做好当事人的询问工作,采取迂回策略逐步查明真相,通过查阅医疗档案了解患者的交费情况、调查复制当事人的账目清单等,固定好有效证据。
四是保证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本案的案情较为复杂,办案人员坚持“办铁案、办精品案”的原则,由榆林市工商局的案件审核委员会对办案涉及的法律程序问题把关。最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受到查处,其合理诉求也得到保障。通过查办本案,办案机关加强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行业秩序。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适用要准确。
本案在提交案审会审议时,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独占地位经营者的认定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医疗机构只要通过相关资质审批就可以经营放射性药品,其市场准入是许可式,即具备资格审批通过的都可以经营,所以本案当事人不是“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第二种意见认为,放射性核素物质患者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购买使用,使用该药品必须依赖通过审批的医疗机构。根据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如何认定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问题的答复》的规定,所谓独占地位,是指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受到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合法的规范性文件的特别限制,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独家经营或者没有充分的竞争以及用户或者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的经营地位。当事人通过相关审批,是榆林市独家使用该药品的医院,是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最终,办案机关采纳了第二种意见,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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