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农人网讯;6月23日,陕西省米脂县杜家石沟镇党坪村一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两死两伤。该项目承包方疑无生产资质。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谁应当承担主体责任?近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事故现场
镇政府:项目实施监管主体系农业局
据杜家石沟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介绍,事发项目是“山地苹果”农业灌溉项目,项目实施监管主体是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和村委会对接。事故发生后,县农业局已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村委会:工程发包与自然人
据该项目工程承包人毕某介绍,事发现场位于距山坡下水源地约2000米、垂直高度约600米的一个无名坡顶上,施工项目为一长13.2米、宽3.2米、高3.8米的灌溉蓄水池建设。
毕某告诉记者,自己是普通村民,无工程承包施工资质。6月23日早上事发赶到现场时,发现多人被埋在墙下。经现场抢救确认两人已死亡,3人受伤。死者家属均索赔100万,自己无力给付;已向两名伤者各支付3万元医疗费,目前正在县医院治疗,另1名伤者因伤情较轻未入院。
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
《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书》显示:工程发包方(甲方)为杜家石沟镇党坪村委会,承包方(乙)方为毕某,签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此合同书中虽有安全管理要求,但对承包方无资质要求,也无招标程序。毕某称监督方为该县农业局某干部。
农业局:子项目实施主体系村委会
米脂县农业局局长介绍说,“山地苹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43个子项目,项目资金是涉农资金整合,共800余万元,其中每个子项目为10~30 万元。农业局是项目实施单位,由村委会直接向农业局申报,再经农业局上报扶贫局、财政局审批;子项目实施主体是村委会,农业局组织验收。此外,县相关文件明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在30万元以内不需要招标。
安监局:事故调查组已介入调查
米脂县安监局副局长介绍说,6月23日事故发生后,副县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开展抢险、救援等善后工作。当晚召开会议,认为该事故主要是监管不到位造成的。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合同,购买保险,不允许再将此类工程发包与无施工资质的人。
初步调查认定,这起典型生产事故已造成两死两伤的严重后果。县政府已正式成立事故调查组介入调查,将对事故主体责任方作出进一步认定。目前,正式调查结论尚未形成,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协调之中。
《米脂县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显示:投资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街镇负责实施;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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