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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同时,统筹运用低保、扶贫政策,防止简单把贫困发生率视为农村低保的保障面,及时纠正硬性减少低保对象的错误做法

  西部新农人网讯;据民政部官方网站消息,7月18日下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京联合召开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座谈会,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河南、四川、广西、甘肃、青海等六省(区)民政厅、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当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黄树贤在听取各地发言后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扎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更好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

  黄树贤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聚焦民政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在脱贫攻坚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标准衔接,督促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深度贫困地区科学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尽快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二是加强对象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在脱贫攻坚中兜住底线。三是加强政策衔接,统筹运用低保、扶贫政策,防止简单把贫困发生率视为农村低保的保障面,及时纠正硬性减少低保对象的错误做法,切实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加强管理衔接,特别是加强在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准确发挥“指挥棒”作用。五是加强工作衔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脱贫后的衔接问题。

  刘永富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高度、全局高度认识实现两项制度衔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全力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握工作总体方向。二是开展动态调整,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把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加强标准衔接,督促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县提高低保标准,尽快实现“两线合一”。四是加强扶贫、民政部门配合协作,加强数据比对分析,摸清“兜底”底数。五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阶段问题、操作问题等,逐步研究解决。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主持会议,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夏更生参加会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相关司局(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湖南、云南、新疆等三省(区)民政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责任编辑: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