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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通报5起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某公安局原副科级干部诈骗他人财物被双开


 

 

  延安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4月26日消息,延安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吴起县五谷城交警中队原教导员罗海军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0年期间,罗海军利用其身份影响,多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在管辖范围内经营油罐车2辆、水泥车2辆;违规收受他人通过微信转账礼金1000元。2021年3月19日,罗海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分。

  02

  延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周继平违规为涉嫌刑事犯罪谋求免除刑罚或从轻处罚问题。2017年4月至11月,周继平在延安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治安支队借调工作期间,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他人请托,违规为他人犯罪行为谋求免除刑罚或从轻处罚,先后收受他人195万元。2021年1月18日,周继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03

  洛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吉军锋失职失察问题。2011年6月18日,洛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受理了孙某某交通肇事案,直至2019年12月18日才对孙某某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吉军锋作为时任洛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在该案处置过程中失职失察,监管督促不到位,对该案久拖未结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1年3月19日,吉军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04

  子长市森林公安局原副科级干部张翻娥诈骗问题。2018年,张翻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累计骗取他人财物共4.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2021年3月18日,张翻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5

  宜川县人民法院副科级执行员寇欣工作违规办案问题。2015年至2020年期间,寇欣在办理申请执行人郝某某、周某某2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过程中,先后多次违反规定在执行案件中采取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收付执行款。2021年3月18日,寇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