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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召开


 

      2月3日,为有效推商南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县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富宏同志、分管副局长刘永宏同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干部、各基层自然资源所所长及负责各标段作业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严博同志宣读了《商南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我县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报。项目中标单位及监理单位就接下来开展农房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作了详细的汇报准备发言。
 
 
     分管副局长刘永宏同志对本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一是要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格按照现行不动产确权登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特别是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一律不予确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二是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分类、分时段妥善处理“一户多宅”、超面积、祖遗户、没有权属来源材料、农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等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确权登记比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区分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取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完成(或未完成)权籍调查尚未登记发证等不同情形,分类开展工作。四是要精减材料,便民高效。按照《不动产登操作规范》及“便民利民”要求,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



 
    最后,县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富宏同志对本县农房一体工作作出强调: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将强化全社会的房地物权意识,使群众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津保护,赋予人民群众更多财产权利,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同时,可以有效解决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的权属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能够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助于提高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项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一是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深入研究工作方案,各作业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保证工作推进畅通无阻;二是要保证质量,抓好关键环节,减小矛盾,消除隐患,把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快进度,做到未雨绸缪,倒排工期,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力争6月底完成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工作。
    会后,监理单位还进行了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