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和疑似患者在西安治疗不需要个人自付
时间:2020-02-07 来源: 华商报
2月6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西安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出席发布会并对相关情况做了通报。
西安5名确诊病例无明显疫区旅行及接触史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薛林莉通报了全市疫情防控情况,截至2月6日14时,全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74例,其中新增确诊患者4例,累计治愈出院5例,在院患者69例(市第八医院25例,交大一附院12例,唐都医院11例,市胸科医院18例,交大二附院3例),其中危重型患者3人,重型患者2人,其余病情均平稳。疑似病例患者188名。
全市74例确诊患者中,包括西安常住53例(西安户籍38人,外地来西安工作15人)、外地来西安21例。西安市常住53例中,15人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旅行、出差史,13人发病前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人员,10人发病前有人流密集场所经历,9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5人无明显疫区旅行及武汉籍人员接触史,1人在广州接触过发热患者。外地来西安市21例中,20人发病前两周内来自武汉疫区,1人从上海乘飞机来西安。
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503人,当前开展本地隔离医学观察784人。医学观察站累计留观4172人次、解除2803人;正在留观1369人,情况正常。
当前,西安确诊患者中有5例无明显疫区旅行及武汉籍人员接触史,为了防止更多本地扩散,避免发生社区获得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一定要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加强防控措施。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时期,凡在西安的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社区登记,主动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全社会的生命安全负责。
西安就医的异地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再执行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东表示,疫情发生以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医保政策文件,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新的系列医保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的措施: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其中的7种医用耗材(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R95口罩、N95口罩和其他医用口罩)临时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同时7种医用耗材可刷职工医保卡(或社保卡)在西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对于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即患者救治不需要个人自付;对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住院治疗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予以报销;没有住院治疗的疑似患者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按照门诊特殊病种予以报销结算,按70%的比例支付。
为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减少因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对在西安就医的异地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再执行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使用医保专项周转金先行垫付,同时做好异地就医患者信息登记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统一由西安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为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一方面,将定点医院收治的用于治疗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的费用,不再按定额标准结算,实行按项目付费;另一方面,及时向医疗机构和区县医保经办机构预付专项周转金。截至2月5日,全市累计向医疗机构预拨周转金5650万元;向13个区县和高新区、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医保经办中心各拨付周转金300万元,共计4800万元,并将视定点收治医院收治病人数量变化,增加医保预付周转金。
此外,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西安市11家防疫用品生产企业正开足马力,处于全负荷生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