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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农人网讯;咸阳市在全力指导督查县级农药经营许可发证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陕农业发【2017】94号)和《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程序》(陕药检发【2017】39号)等立法政策规定,对符合申报市级农药经营许可证资格的陕西海源高峰农资有限公司、咸阳家稼丰农资销售有限公司、陕西晟永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咸阳丽水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咸阳农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查、实地核查、问题整改和公示,2018年8月24日,颁发了首批市级农药经营许可证书,标志着市级许可已步入快速推进期,为市级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政策支撑。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