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城区环境噪声污染,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近期,山阳县分局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切实有效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在宣传引导的同时,环境执法人员对城区建筑工地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在城区范围内遵循《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排放施工噪声,白天场界标准70分贝,夜间场界标准55分贝。严格控制建筑施工节点,要求各建筑工地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严格施工报备审批程序,在工程开工15日内向山阳县生态环境局申报,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对群众投诉或被执法人员发现夜间违法施工做到“零容忍”,严格执法,一查到底,城区建筑工地开启“静音”模式。
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中,山阳县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检查12家建筑工地,处理噪音污染投诉2件。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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